常見問題
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由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縣(市、區)經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會商同級發展改革、住建、農業農村、商務、文旅等部門意見后推薦上報;設區市經信部門對參評企業進行審核、實地抽查,會商同級發展改革、住建、農業農村、商務、文旅等部門后,將審查通過的企業按產業領域聯合行文推薦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產業領域分別會商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等部門后,根據年度培育計劃確定公示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文認定,其他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分別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等部門發文認定。
